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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因病返贫成为过去
贫病往往是一对因果循环的“难兄难弟”。为了缓解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我市在医疗扶贫工作上认真落实政策,采取有力措施,使医疗扶贫成为一项深受群众欢迎的民心工程。
“医疗救助”暖民心
早在2012年3月,自治区就颁布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城乡医疗救助,是指政府和社会对城乡贫困居民因病而无经济能力进行治疗或者因重病住院治疗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城乡居民给予的专项帮助和服务。2013年8月1日起施行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困难群众住院医疗救助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我区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规范住院医疗救助行为。
今年9月29日,我市民政、卫生及社保部门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困难群众门诊医疗救助制度的通知》,将我市的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享受相关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本市户籍的城乡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纳入了医疗救助的范围。
我市认真贯彻落实这一系列温暖民心的医疗救助政策,尽最大努力解决群众“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让人民群众得到实惠。2013年,全市医疗救助累计资助困难人群参加城镇居民医保7291人、37.5万元,资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76万人、108万元,住院医疗救助4309人、1424.5万元,门诊医疗救助11人、0.57万元,大病救助55人、78.62万元。
“医疗保障”顺民意
我市自2005年开展新农合制度试点、2008年实现新农合全覆盖以来,随着新农合筹资标准、补偿标准的提高,参合率的巩固,服务便民、补偿利民措施的推行,保障范围的进一步扩大,以及新农合“一卡通”试点工作的推进,群众就医和即时结报方便快捷了,新农合补偿人数和补偿水平均逐年增加,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参合农民从新农合中得到的实惠更多。2013年,我市参合人数57.42万人,参合率达99.2%,远远超过了自治区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
去年,我市按新农合筹资标准340元/人/年,完成总投资1.95亿元。投入1047万元,对陆地边境线0~20公里范围内的东兴市、防城区17.45万名参加新农合的农民进行补助,每人财政扶持60元。优化统筹补偿方案,提高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最高支付限额15万元;推进村卫生室“一元钱看病”等门诊统筹工作,采取“一降二提三扩大”的措施优化住院补偿,降低县级和市级医院的起付线,各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同比提高5~15个百分点;门诊慢性病病种范围进一步扩大。基本医疗特殊门诊慢性病病种范围从原来的10种增加到22种。新农合已成为我市农民缓解“看病贵”、“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有力保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真正成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实现农民满意、社会满意、政府满意的多方共赢。
“联合扶贫”惠民生
在开展医疗扶贫工作中,我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不断推出新措施新办法。卫生部门逐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面推进新农合“一卡通”工作,积极推行基本医疗保险城乡统筹及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民政部门逐步扩大医疗救助对象的范围并提高救助标准;市红十字会开展“救心行动”,实施贫困先天性心脏病等大病救助项目;市各大医院对部分贫困患者实行医疗费用减免,以减轻患者负担……这些部门和单位的自觉行动,形成了强大的医疗扶贫合力,从而使群众特别是贫困患者得到了更多的实惠。
目前,我市将农村五保对象、城乡低保对象、享受相关基本医保待遇的低收入重病患者纳入医疗救助范围,采取资助参加相关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救助、住院医疗救助等方式实施救助。今年1~9月,累计资助困难人群参加城镇居民医保8071人、43.2万元,资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3.3万人、178.4万元,住院医疗救助4687人、1965万元,门诊医疗救助11人、1.3万元,大病救助32人、39.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