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中越跨境劳务试点方案(东兴市作为试点地区)

www.bianguan.net 2017-4-16 15:05:02 新闻专栏客服:小黄16108382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沿边地区开发开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50号)和《国务院关于支持沿边重点地区开发开放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72号)精神,根据2016年2月自治区党委彭清华书记与越南边境四省省委书记达成共同推动跨境劳务合作的共识,在劳务合作机制、劳务许可、居留和出入境手续等方面优化管理,提供便利,先行先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重要意义

开展跨境劳务合作是沿边产业转型升级的发展需要。通过利用越南劳动力红利的虹吸效应,进一步增强广西沿边地区竞争力,吸引东部地区产业转移,扩大招商引资。

开展跨境劳务合作是维护边境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对跨境劳务合作进行规范管理,有利于对边境地区“三非”(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的有效管控。

开展跨境劳务合作是促进广西劳动力市场健康发展的有益补充。在试点范围内一定规模的引进境外边民,可以为广西劳动力市场密集型产业提供有益补充。

开展跨境劳务合作是中越经贸合作的迫切需求。越南边境省区的廉价劳动力可以满足日益增长的边境经贸需求,有利于密切双边关系,增强双方在经济上的合作。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二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开放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牢牢把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新机遇,加快落实“三大定位”新使命,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确保《国务院关于支持沿边重点地区开发开放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72号)落地执行,实现稳边安边兴边,提升边境加工产业竞争力,为服务国家周边外交战略需要,推动构筑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做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坚持“两先”原则,即当前可以做的先行,具有创新空间的先试原则。在指定区域,选择特定单位,先行试验和探索跨境劳务合作新模式。坚持“两好”原则,即越便利越好,越可控越好原则。跨境劳务合作,在时间上要加快进程,在程序上要便于操作,越简单可控越好。坚持“循序渐进”原则,即先纳入后管理,先管理后完善,先完善后规范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通过在东兴、凭祥等重点跨境经济合作区域先行先试、模式经验,创新跨境劳务合作新模式,最终达到机制健全、管理规范、市场完善,实现管理规范化、发展规模化。

具体目标:2017年,在东兴、凭祥两个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开展中越跨境劳务合作先行先试。2018年,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提出可复制推广经验,在全区边境地区推广实施。

三、主要任务

用“四证两险一中心”规范跨境劳务合作管理。

(一)境外边民要办理“三证”,确保入境务工的合法身份。

一是境外边民持《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边境地区出入境通行证》通过中越双边性口岸、国际性口岸进入中国广西边境地区,停留时间为72小时。二是公安部门根据境外边民提供的《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边境地区出入境通行证》,签发《广西边境地区外国人临时居留证》,有效期为六个月,可多次往返,到期可续期两次,每次三个月。三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境外边民提供的《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边境地区出入境通行证》,签发《境外边民入境务工证》。

(二)用工企业办理“一证两险”,即《聘用境外边民用工证》以及意外伤害和工伤商业保险。用工企业应取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签发的《聘用境外边民用工证》,根据劳动合同等相关规定,与境外边民签订《聘用境外边民劳动协议书》,为聘用境外边民购买意外伤害和工伤商业保险,确保境外边民入境务工的劳动权益。

(三)设立“一中心”,即境外边民务工管理服务中心。防城港市、崇左市人民政府负责设立境外边民务工管理服务中心,由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检验检疫等部门以及翻译中介、具有法人资格的相关劳务公司、劳务信息平台等联合进驻,为境外边民提供“一站式”服务。公安部门负责签发《广西边境地区外国人临时居留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签发《境外边民入境务工证》、《聘用境外边民用工证》,检验检疫部门负责签发《健康检查证》。

四、工作职责

自治区商务厅负责协调各部门,牵头启动跨境劳务试点工作,制定联席会议制度并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跨境劳务合作联席会议,解决合作中出现的相关问题。指导配合防城港市、崇左市人民政府与越方签署跨境劳务合作协议。

自治区公安厅负责协调有关政策事项,印制全区统一的《临时居留证》,向境外边民签发《临时居留证》,负责境外边民临时住宿登记管理。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协调有关政策事项,与公安、检验检疫等部门共同建设境外边民入境务工管理信息系统,印制全区统一的《境外边民入境务工证》和《聘用境外边民用工证》,指导防城港市、崇左市人民政府制定境外边民入境务工和企业聘用境外边民的准入条件和办理程序。

自治区外办负责协调有关政策事项,指导防城港市、崇左市人民政府与越方签署跨境劳务合作协议。

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协调有关政策事项,制定关于健康检查的标准,向境外边民签发《健康检查证》。

南宁海关、广西公安边防总队负责协调有关政策事项,为跨境劳务合作提供保障。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负责与越方相关部门签署关于跨境劳务合作相关协议,划定指定区域开展跨境劳务合作,出台相关管理暂行办法,签发《境外边民入境务工证》和《聘用境外边民用工证》,统筹设立管理服务中心、劳务信息平台。

崇左市人民政府负责与越方相关部门签署关于跨境劳务合作相关协议,划定指定区域开展跨境劳务合作,出台相关管理暂行办法,签发《境外边民入境务工证》和《聘用境外边民用工证》,统筹设立管理服务中心、劳务信息平台。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自治区商务厅牵头,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外事、海关、检验检疫、公安边防等相关部门以及试点市参与,建立跨境劳务合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中越跨境劳务合作中的有关问题。

(二)签署相关协议。由防城港市、崇左市人民政府分别与越南广宁省、谅山省相关部门对接沟通,协商签署双方跨境劳务合作协议,提交2017年广西和越南边境四省新春联谊会晤,由广西与越南两省区书记见证签署。

(三)明确部门职责。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主动作为,敢于创新,研究制订相应规章制度,不断完善境外边民出入境的管理。要根据本方案和当地的实际情况,严格按时间节点推进跨境劳务合作试点工作,认真总结分析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和措施,重大问题及时报告自治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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