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首个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出台

www.bianguan.net 2015-6-10 9:22:44 新闻专栏客服:小黄16108382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防城港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成立防城港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指挥部成员包括市政府分管领导、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新闻办、各区县市政府以及环保、气象、公安、交通运输、安监、教育、卫计委、发改委、工信委、住建委、文化委、旅管委、水利、国土、商务、财政、供电、工业园区、防城港日报等单位分管领导。

《预案》强调环保、气象部门是加强重污染天气的预防、监测、防治工作的关键职能部门,要求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属地管理、统一领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加强预警、及时响应”的原则,按照本《预案》规定履行职责组织实施,降低防城港市环境空气重污染危害程度,保障全市人民群众身体安康福祉。

《预案》规定,当发布空气污染红色预警时,将实行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停课,企事业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停止与建设工程有关的生产活动及所有户外大型活动,严放烟花爆竹、祭祀烧纸行为,禁止露天烧烤,禁止焚烧垃圾、秸秆,排污工矿企业实行限产、限排等措施,市城市中心及四个县级城区、企沙工业园区道路要加强水洗作业保洁。

《预案》依据空气质量预报,同时综合考虑空气污染程度和持续时间,将空气重污染分为预警三级、预警二级、预警一级三个等级,分别用黄、橙、红颜色标示,预警一级(红色)为最高级别。对应预警等级,应急响应也实行三级响应等级,其中最高级别一级。

《预案》要求,市气象局负责及时向公众发布气象预报和城市环境气象预报,并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及时补充或修正;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及相关部门提供气象监测预报信息;气象、环保部门联合建设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平台,共同开展空气质量预报和会商工作机制,运用环境监测和气象观测资料,做好大气污染过程的趋势分析和研判,联合提供空气质量预测预警信息;辖区内将出现重污染天气影响时,具备人工增雨的气象条件时,及时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本文来源于:中国气象报社,如有侵权请联系客服:小黄16108382

>>防城港新闻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