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仔”抢劫“低头族”获刑二年六个月

www.bianguan.net 2014-5-7 12:12:34 新闻专栏客服:小黄16108382

随着智能手机变成“街机”,在我们的身边随处都可以看到拿着手机上网、玩游戏、看视频来打发零碎时间的“低头族”。然而,防城港上思县人民法院于5月4日审结的一起抢劫案,就给喜欢边走路边玩手机的“低头族”们提个醒:不要只顾着玩手机而无视身边心怀歹意的不法之徒,失财事小,就怕人身安全也受到侵害。

2013年8月6日晚上,身无分文的瘾君子零某因毒瘾发作,便携带一把水果刀从上思县思阳镇高加村家中出来,准备去县城弄点钱购买毒品。当零某走到西城旅社路口时,看到了边走边玩手机的梁某某,于是便萌发了伺机抢走手机筹措毒资的想法,而玩意正浓的梁某某并没有察觉到已经成为别人的猎物。

尾随十几分钟后,梁某某来到西门垃圾场,零某见四周无人,便冲上去抓住梁某某手机,这才缓过神来的梁某某赶紧握住手机,并与零某厮打起来。眼见梁某某不肯就范,零某随即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威胁梁某某,梁某某也因此在厮打的过程中被刀划伤手腕。梁某某反抗强烈,零某见一时难以得手,只好将手机归还后便逃离了现场,当逃跑至思阳镇永泰街附近时被民警抓获。后经上思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抢手机的价格为人民币578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零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考虑到被告人零某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抢到财物,属于犯罪未遂,法院依法减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决被告人零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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