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有奖

www.bianguan.net 2013-10-29 17:13:57 新闻专栏客服:黄民良16108382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桂政办发〔2011〕192号)和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自治区财政厅联合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举报制售假劣药品有功人员奖励办法实施意见》(桂食药监发〔2004〕8号)的有关规定,对举报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单位或个人给予奖励,奖励标准及相关要求可通过互联网查询,也可直接到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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