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祥:边关旅游步入转型期

www.bianguan.net 2013-10-14 20:15:37 新闻专栏客服:黄民良16108382

10月1—7日,凭祥作为我国边境旅游尤其是出境旅游的热点城市,每天接待游客万余人次。边境小城凭祥像过年一样异常热闹。

《旅游法》实施后,国庆黄金周边境旅游业出现新的现象: 一方面,中越边境旅游以散客和自驾游为主,边境旅游异常火爆;另一方面,团队出境旅游明显降温。

《旅游法》的实施,保护旅游消费者权益,给消费者吃了定心丸,旅游行业也逐步得到规范。

出境旅游:价格有所提高

10月1日,凭祥,天空不时下起小雨,微凉。上午时分,凭祥市出入境办证大厅门前,不停地有大巴车、中巴车把游客送来。门口外和大厅内等待办证的游客三五成群,有的在填写申请表,有的在照相留念。

前来办出境手续的大多数是区外游客,有的游客在家里通过电话或网络联系好旅行社直奔凭祥。有的到南宁再找旅行社报名,然后由旅行社派车送到凭祥。

在大厅门口,几个旅行社导游各自举着一张“接XXX、XXX”的牌子在接游客。笔者向一名导游问道:“去越南河内多少钱?”“1500元。”这位导游介绍说,这个价格是去越南旅游“三天两夜”的最新价格,凭祥是国内最便捷的越南跨国旅游通道,其中越南“三天两夜”游,包括河内—下龙湾等线路,价格从原来的1400元提高到1500元。许多游客反映这个价格还不算高,但有的游客也说偏贵。

来自郑州市的游客石学顺正在办证大厅里填写出境申请表。石学顺的儿子在广西艺术学院读书,国庆假期陪儿子去越南旅游。他说:“《旅游法》出台后,保护我们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们出游就不怕被‘宰’了,虽然旅游价格及费用有所提高,但是旅游服务质量与旅游环境将会更好,这是可以接受的。”

边关旅游:以家庭和自驾游为主

“十一”黄金周的前几天,每天上午10时至下午4时左右是凭祥友谊关游客高峰期。这几天,可容纳数百辆车的友谊关停车场每天都爆满,接送出入关的各种大、中巴车和自驾旅游的小车排队停车,游客络绎不绝。停车场内停放的车辆,主要是广西及广西周边省、市等地的私家车。据了解,这些游客有的是一家人自驾小车前来,有的是两三家拼凑开车而来,他们说只是在凭祥逛一圈,看看友谊关的国门景观,再去看看埔寨、弄怀等边贸点的别样风情。

来自广西大学的学生候毅与父母正在友谊关下合影留念,他说:“很早就听说友谊关的一些历史传奇,一直就想亲眼目睹。趁着国庆节放假,就陪父母一起过来看看,今天来到这里,面对国门,面对国门上飘扬的红旗,心境与感受非同寻常,心中萌生一种说不出的自豪感!”

凭祥某旅行社有关人员介绍说,《旅游法》实施后,团客锐减,散客成主力,一家人或朋友凑合一起出游,家庭游占一半以上。许多是几个家庭一起“组团”前来游玩。他还表示,团客数量锐减,一定程度上是受到了《旅游法》的影响,还有中央“八项规定”的效应作用。

游客:权益得到保障

10月1日中午时分,来自武汉市的黄先生冒雨在友谊关下采风,他用三脚架架起相机,打着伞,镜头对着国门友谊关取景拍摄。笔者与他谈有关《旅游法》的话题。他说,《旅游法》规定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门票提价需要举行听证会,这样游客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了。再说,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是国家资源,老百姓有权欣赏、参观,旅游业不能搞垄断,擅自提高门票,或价外收费,或强制购物。

但他认为,导游收取小费问题可以商榷,收小费应该是个人意愿的事,如果导游为游客提供了协议之外的服务,游客是可以理解的。

10月3日中午,来自江苏无锡市的朱一鸣在边检站入口处排队等待验证出关,他说,《旅游法》的出台,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不能诱骗旅游者,不能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有了这个规定,旅游新的报价将趋于统一,“低价团费+高价购物、加点”将被市场遗弃,旅游产品回归旅游本质,质量将更有保证。所有的旅游产品,将以无加点、无自费、无指定购物这“一价全包”的形式体现。这一规定,势必会带来阵痛。不过,想要规范旅游市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则需要社会的理解和配合。

业内人士:《旅游法》促进行业转型

凭祥市一位旅游从业人员说,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国内许多旅行社的导游主要是靠收取接团方的回扣、佣金和购物提成来支撑,这是业界“公开的秘密”,原因是许多旅行社没有给导游固定工资,许多导游也不受雇于固定的旅行社,哪家有团就去哪家带,这就造成了导游没有稳定的工资收入和社会保险的局面。另一方面,旅行社为了降低成本,也会选择临时雇用导游。因此导游通过带游客购物,从中拿提成,成为导游的收入来源。《旅游法》规定不能强迫游客购物与限定场所购物,从而将扭转旅游行业过去不健康、不正常的商业行为,使之走向正轨。

凭祥某旅行社一位管理人员说,《旅游法》出台,从10月1日起,所有旅游报价,将以“无加点、无自费、无指定购物点”这“一价全包”的形式出现,通过法律来规范旅游市场和管理,不能搞“零负团费”,导游不能收取小费等,游客利益将会得到保障。

凭祥市某旅游公司黄经理介绍说,只有给导游发放固定工资,才能从根本上改变导游靠提成或回扣过日子的现象。她介绍说,2005年,为了规范旅游市场和管理,凭祥市8家国内旅行社进行整合,组成国际旅游集团公司,分8个营业部,统一管理,统一价格,“抱团”抵抗旅游市场风险。多年来集团公司对导游员一直实行固定工资制,有效地遏制了导游拿提成、回扣的不良行为。

她还说,《旅游法》正式出台,规定不能强制购物,公司就积极与越方旅行社通报与沟通。

旅行社导游小卢说,她几年前一个人从武鸣来到凭祥当导游员,几年来一直拿固定工资,她们导游月薪在1300 —1800元,出团每天还补贴50 —100元间,有了固定的收入,就无后顾之忧了,带团时把心放在提高旅游服务之上。

凭祥旅游管理部门有关人员接受采访时说,《旅游法》明确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不得指定具体消费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这一规定重在整治零负团费、低价团、强迫购物、欺客宰客等旅游业不良行为。

有了《旅游法》这个“紧箍咒”,过去一些不合理的旅游价格和旅游消费也将从非理性消费回归到理性消费。同时,旅行社的竞争也将从无序的价格竞争转向提高旅游产品和旅游服务质量的竞争。(实习生 黄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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