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医疗保险审核流程

www.bianguan.net 2013-7-13 13:55:52 新闻专栏客服:黄民良16108382
  一、办理部门:
  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办理依据:
  1、《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
  2、劳动部《关于印发〈社会保险业管理程序〉的通知》(劳部发[1997]108号)、
  3、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防城港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防政发[2000]46号)
  三、申请需提交材料及材料份数:
  1、参保患者的医疗证、卡;
  2、本人身份证及代办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疾病诊断书及病历本;(原件)
  4、转院审批表(因出差、公休、探亲、学习的参保患者要附出差证明、休假证明等相关单位证明和医疗机构的急诊病历等);
  5、住院发票;(原件)
  6、住院费用清单。(原件)
  注:以上各种材料提交一份,复印件时需提供原件备验。
  四、办理流程:
  窗口受理→医疗审核股→基金财务股→所领导→窗口出件
  五、办理时限:承诺5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 免费
  七、延期办理情形:不可抗拒因素
  八、咨询电话:6260008
  九、提示:
  (一)申请人应当仔细阅读本指南,并认真查对所带材料是否符合本指南第三点要求;对指南有不清楚之处请向首问责任人咨询;
  (二)办理的事项依据需经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勘验、检疫、鉴定或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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