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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预计明年对黄标车进行禁行和限行
为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钦州市加强机动车环保标志分类管理,加快淘汰“黄色环保标志”车和老旧车辆。11月17日,记者从钦州市相关部门了解到,目前,正加大力度推进“绿色环保标志”核发工作,预计明年6月份前,钦州城区及县区将对持“黄色环保标志”车进行禁行和限行。
今年淘汰近5000“黄标车”
车辆环保检验标志分绿色标志和黄色标志两种,环保标志检验合格核发绿色或黄色环保标志的汽车简称“绿标车”或“黄标车”,对尾气排放环保检验符合国Ⅰ标准及其以上的汽油车、符合国Ⅲ标准及其以上的柴油车,核发绿色环保标志,其余车辆核发黄色环保标志。
为加快“黄标车”淘汰工作,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从今年1月份起,钦州市车管部门,严格执行“两个不予两个一律一个必须”措施,对不符合国Ⅳ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和重型汽油车,不予办理登记业务。单位或个人在办理新车注册登记业务时,都要先进行“业务预查询”比对,如其名下有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或未按规定时限参加安全技术检验的“黄标车”,必须先期办理注销或年检业务后,才准许办理其他车管业务。对未达到国Ⅳ及以上排放标准(不含低速货车和三轮汽车)的区外机动车,也不予办理转入登记。对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一律强制报废。对使用年限达10年以上(含10年)、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检验合格的老旧汽车,也一律强制报废。
据钦州市交警支队车管所统计,截至11月13日,钦州已淘汰4985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钦州交警支队宣传科相关负责人介绍,车主应主动到车管部门咨询和办理“黄标车”及老旧车报废手续。
不少车辆未领“绿标”
经过一段时间的基建和添加设备,今年下半年,钦州按照《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规定》和《钦州市大气污染防治2014年实施计划》等要求对机动车开始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截至11月17日上午,全市共核发了1.6万余张‘绿标’,还有不少车辆没来办,”钦州市环保局污染防治科工作人员介绍。据悉,钦州市目前共有5个点核发环保标识,分别为:钦州市安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有限公司钦州站、钦州德天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钦州君林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钦州市安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有限公司灵山站、浦北县机动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据介绍,机动车所有人需提交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车辆一致性证书复印件、机动车行驶证或机动车注册登记证复印件、机动车所有人有效证件复印件,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另需单位委托证明及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现场查验原件,并填写《机动车新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核发申请表》。首次申领环保标识免费。
“黄标车”明年上路受限
钦州交警支队宣传科工作人员介绍,钦州将进一步加大对“黄标车”的管制力度,预计2015年6月份之前,有针对性地在城区划分“黄标车”禁行的区域和道路,出台黄标车区域限行通告,规定未取得机动车绿色环保标志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限行区域。对钦州及外省市“黄标车”,按同等政策实施限行。
在监管方面,交警部门解释,将在限行区域内通过“电子警察”监控平台进行监控,对进入限行区的“黄标车”进行实时抓拍并依法处罚。各大队采取定点查纠和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严格对达到报废标准上路行驶机动车,一律予以扣留并强制报废;对无检验合格标志或伪造变造检验合格标志上路行驶的“黄标车”,一律扣留;对未粘贴、未申领绿色环保标识的机动车,一律按照“黄标车”的管理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