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试验区获批扩大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

www.bianguan.net 2014-6-15 15:59:40 新闻专栏客服:黄民良16108382

记者从东兴试验区管委会获悉,2014年5月23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关于在广西东兴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开展人民币与越南盾特许兑换业务试点的请示》获得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复,原则同意作为试点的申请。同意可在东兴试验区内,扩大越南盾项下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范围。

特许业务范围包括:一是放宽客户范围的限制。个人本外币兑换业务特许机构(以下简称特许机构)的客户范围从个人扩大到个人和注册地在东兴试验区的境内企业、个体工商户。二是放宽业务范围的限制。特许机构可办理具有真实交易背景的经常项下兑入兑出业务。三是放宽兑换额度限制。

特许机构为具有合法资格的个人办理边境贸易项下的兑换业务不受个人结售汇年度5万美元和单日累计5000美元额度限制;为普通个人客户办理的非贸易项下兑换业务仍按现行规定办理。四是放宽备付金账户开立限制。经广西分局批准,特许机构可根据需要在中越两国边境银行开立人民币和越南盾账户办理兑换业务。

与此同时,国家外汇管理局要求广西分局,对特许机构经常项下兑入兑出业务的管理应当注意与现行货物和服务贸易等经常项目外汇管理政策的衔接配套;应加强与当地政府部门的协作,做好试点前的准备工作,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实施方案及管理办法,并具体制定各项监督保障制度及措施,报总局备案后实施;应督促特许机构建立针对越南盾兑换试点业务完备的内控制度及人民币与越南盾资金平盘管理方案,并加强对试点特许机构的监督管理,防范特许机构的信用和洗钱风险。同时,做好宣传和统计工作,适时总结试点经验。 (刘华 覃默)

本文来源于:防城港日报,如有侵权请联系客服:黄民良16108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