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开展餐饮业合同违反行为查处行动

www.bianguan.net 2014-5-4 12:36:24 新闻专栏客服:小黄16108382

市工商局开展餐饮业合同违反行为查处行动 

从今年4月至7月,东兴市工商局将在全市范围内集中整治餐饮行业经营者利用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 、用餐须知等对消费者作出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免除自身责任和义务、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合法权利的违法行为。重点整治含有以下内容的行为:

(一)“禁止自带酒水”或“收取开瓶费”; 

(二)“包间最低消费xx元”;

(三)“如甲方需减少订席数,须提前十五天告知乙方,否则乙方将按原订席数全额收费”;

(四)“请保管好自己的物品,谨防被盗,丢失本店概不负责。”或“公共场所请您携带好您的随身物品,如有丢失自负” ;

(五)“餐厅有权接受或拒绝顾客自带酒水和食品。如果顾客不接受餐厅建议将被视为自动放弃食品卫生投诉权利”;

(六)“收取餐具消毒费”或“消毒餐具工本费xx元”、“消毒餐具另收费”等(假如酒店免费提供酒店自备的餐具供消费者自主选择,不强迫使用收费餐具的除外);

(七)“上述条款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

(八)其它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各餐饮企业要根据这次发布的合同格式条款违法表述在1个月内开展自查自纠,逾期不改正的,工商部门将依据《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进行处罚。同时,工商部门建议消费者在餐饮消费时如发现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己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或排除消费者权利的,可拨打12315热线举报。

本文来源于:东兴信息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客服:小黄16108382

>>东兴新闻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