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注册企业的主要程序

www.bianguan.net 2013-8-9 11:06:41 新闻专栏客服:黄民良16108382

【外国独资企业】

(1) 申请书:成立公司之前,创办者必须向省、中央直辖市人民委员会或公司设立办公地点所在地相当于一级行政单位递交成立公司申请书。

(2) 经营登记:公司必须在省、中央直辖市经济仲裁组织或同级的行政单位进行经营登记。

(3) 成立公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越南投资的外资企业成立后,必须在中央或地方报纸必须连登三期广告。

【代表处】按照越南法律规定,企业主要根据法律规定已登记进行合法经营,即可获得在越南成立代表处的许可证。需要注意的是,外国企业在越南成立的分公司不能进一步设立代表处。

【分公司】成立分公司要把材料寄到越南贸易部。企业申请获得成立分公司许可证所需的文件包括:

(1) 企业申请成立分公司的申请表(按越南贸易部和旅游总局统一规定的格式)。

(2) 营业执照副本。

(3) 越南国内公证机关或越南驻中国大使馆、领事馆证明的营业执照的越文译本,并经中国权威公证办事处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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