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市城镇职工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病种范围及报销办法

www.bianguan.net 2015-1-29 12:06:54 新闻专栏客服:黄民良16108382

一、符合门诊慢性病病种范围

1、各种恶性肿瘤-(1)非放、化疗(2)放、化疗;2、器官移植后抗排斥治疗;3、慢性肾功能不全-(1)非透析治疗(2)透析治疗;4、慢性阻塞性肺疾病;5、慢性充血性心衰;6、慢性活动性肝炎巩固期;7、肝硬化;8、糖尿病;9、冠心病;10、精神病(限精神分裂症、偏执性精神障碍);11、结核病活动期;12、血友病;13、银屑病;14、高血压病(二期以上);15、甲亢;16、脑血管疾病后遗症;17、帕金森氏综合症;18、系统性红斑狼疮;19、再生障碍性贫血;20、重型和中间型地中海贫血;21、类风湿性关节炎。以上21种病种实行定点医疗,定用药品品种,定治疗项目等管理。

二、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费报销比例及申请程序

患有门诊特殊慢性病的参保人员在门诊就诊治疗时,首先使用其个人帐户累计结余基金,在使用完其个人帐户基金和扣除门诊特殊慢性病报销起付标准的费用后,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服务项目和药品目录范围,并符合门诊特殊慢性病及其并发症的诊疗服务和药品,且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内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90%,个人自付10%。

“各种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和“器官移植后抗排斥免疫调节治疗”三种门诊大病(慢性病)病种所发生符合门诊大病(慢性病)的医疗费用时,在起付标准以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95%,个人自付5%。

门诊特殊慢性病审批程序。患有以上特殊慢性病的参保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在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填报《防城港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慢性病审批表》,附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相关检查报告单及近期个人病史资料,报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组织有关专家鉴定审批后,发给《防城港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证》;

三、门诊特殊慢性病报销办法

1、患有特殊慢性病的参保人员,凭慢性病医疗证、医保卡到定点医疗机构看病就医,直接在定点医疗机构结算。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原则上一年一定。

2、因特殊慢性病病情需要到防城港市范围外医院门诊就医,回本所报销需提供以下材料。

(1)医疗证、慢性病证;

(2)门诊发票(同时提供门诊发票费用的清单、病历等);

(3)转院申请表。

如有疑问,请咨询医保所医疗审核股,电话:626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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