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凝聚边境骑士力量 共建平安国门东兴——东兴边境派出所召开“边境骑士队”上半年表彰大会
- 盛夏逐光守国门 青春笃行显担当——广西边检总站东兴边检站执勤六队的南疆守护故事
- 上半年东兴口岸北仑河二桥进出口货物总量109.4万吨
- 防城港市精创印刷有限公司
- 东兴市串达人食品有限公司
- 广西东兴市富佳五金皮具有限公司
- 广西昌鑫科技有限公司
- 广西鼎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广西防城港汇福食品有限公司
- 东兴市京港食品有限公司
- 广西诚杨食品有限公司
- 广西福珍食品有限公司
- 防城港市优果趣食品有限公司
- 东兴市隆达水产养殖有限公司
- 东兴市长瀛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东兴市同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 东兴市诚康贸易有限公司
- 东兴市南森木业有限公司
- 东兴市雄兴红木家具有限公司
- 东兴市永丰红木家具有限公司
- ·2013年幼儿园基本情况表
- ·东兴市第一小学
- ·中越跨境经济合作区各项工作取得突破性成效
- ·东兴边检站与越南芒街口岸边防屯建立互动交流学习机
- ·东兴跨境经济合作区路网工程推进顺利
- ·东兴市河洲村
- ·东兴市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51.3万元
- ·东兴市汽车客运站客运班线时刻表
- ·司机车祸被困驾驶室 东兴消防及时施救
- ·东兴市边贸互市税收小幅增长
- ·东兴市旅游局2012年度工作总结和2013年工作计划
- ·人民银行东兴支行花大力气做好“边”字文章
- ·中新网关注丨今年以来广西东兴口岸共查验出入境人员650万余人次
- ·江平镇:京族高脚罾传统捕捞技艺后继有人
- ·东兴市全力救灾复产
- ·2026年3月23日起,东兴口岸旅客通关有调整!
- ·中国东兴 越南芒街跨境自驾游10月开通
- ·东兴检验检疫局再次到万尾村开展“美丽家园·清洁乡村”集中整治行动
- ·《东兴市志》正式出版面世
- ·东兴国税局开展消防培训和演练
- ·共青团东兴市委服务青年电商就业创业纪实
- ·东兴市开启医保“一站式”服务模式
- ·张中华
- ·东兴江平蕾蕾幼儿园
- ·东兴:京族医药独特民族风引游客关注
- ·东兴京族博物馆5年免费接客80余万人次
- ·严要求去谋事 抓落实重实效——东兴市结合“两个整改”开展专题教育
- ·暑期近尾声东兴口岸游客未减 交警疏导忙
- ·东兴三镇都有了乡村学校少年宫
- ·东兴科普之光 耀美城北
东兴市房屋权属登记办理流程及需要材料
www.bianguan.net 2013-6-15 11:48:40 新闻专栏:客服中心
一、办理部门: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屋登记办法》(建设部令第168号)
三、需提交材料及份数:
(一)初始登记应交材料:以下材料提供一式1份(提供的材料为复印件需原件备查)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单(复印件);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审批单(复印件);
3、建筑单体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
4、竣工验收证明书(复印件);
5、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6、建筑单体放线凭证(复印件);
7、审批总平面图(复印件);
8、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9、白蚁预防合同书(复印件);
10、验收处罚发票(复印件);
11、房产测绘报告书(原件);
12、委托书;
13、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14、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1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16、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转移登记应交材料:私产转移登记应交材料:以下材料提供一式1份(提供的材料为复印件需原件备查)
1、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3、房地产评估报告书(原件)
4、卖方结婚证、配偶身份证或未婚证明(复印件):
5、买卖双方身份证(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时,另需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6、房产测绘报告书(复印件);
7、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8、地税完税税票或免税证明;
9、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单位产或公司产转移登记应交材料:以下材料提供一式1份(提供的材料为复印件需原件备查)
1、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3、所有权单位的报告、上级批文(股份制房产需由董事会提议,经股东大会同意方能出售)、公司章程;
4、对国有单位或国有占股单位,需提交国资局对转让、受让房的备案审批单:
5、房屋买卖合同;
6、房产测绘报告书;
7、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8、委托书(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9、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10、营业执照(复印件);
11、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12、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商品房转移登记应交材料:以下材料提供一式1份(提供的材料为复印件需原件备查)
1、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销售不动产发票、契税完税证(原件);
4、房产测绘报告书(原件);
5、房屋质量保证书、房屋使用说明书(原件);
6、业主临时公约(原件);
7、房屋所有权证总证(复印件);
8、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9、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
10、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变更登记应交材料:以下材料提供一式1份(提供的材料为复印件需原件备查)
1、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3、权利人改名,或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房屋名称发生变更的,提交公安部门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证明;
4、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5、房产测绘报告书(原件);
6、委托书;
7、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8、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9、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10、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收费标准、依据:
㈠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1、房屋交易手续费,5元/m2由双方各承担50%;新建商品房2.5元/m2.由转让方承担;
2、住宅房屋产权登记费80元/户,非住宅房屋产权登记费550元/户
㈡收费依据
1、桂价费字[2007]572号
2、东价01号
五、办理流程:窗口受理→东兴市住建局→窗口出件
六、承诺时限:9个工作日
七、延期情形:不可抗拒因素
八、咨询电话:7663010
九、投诉电话:7662607 7683110
十、提示:
(一)申请人应当仔细阅读本指南,并认真查对所带材料是否符合第三点的要求;对指南认为有不清楚之处请向首问责任人咨询;
(二)办理的事项依据需经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勘验、检疫、鉴定或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二、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屋登记办法》(建设部令第168号)
三、需提交材料及份数:
(一)初始登记应交材料:以下材料提供一式1份(提供的材料为复印件需原件备查)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单(复印件);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审批单(复印件);
3、建筑单体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
4、竣工验收证明书(复印件);
5、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6、建筑单体放线凭证(复印件);
7、审批总平面图(复印件);
8、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9、白蚁预防合同书(复印件);
10、验收处罚发票(复印件);
11、房产测绘报告书(原件);
12、委托书;
13、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14、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1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16、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转移登记应交材料:私产转移登记应交材料:以下材料提供一式1份(提供的材料为复印件需原件备查)
1、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3、房地产评估报告书(原件)
4、卖方结婚证、配偶身份证或未婚证明(复印件):
5、买卖双方身份证(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时,另需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6、房产测绘报告书(复印件);
7、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8、地税完税税票或免税证明;
9、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单位产或公司产转移登记应交材料:以下材料提供一式1份(提供的材料为复印件需原件备查)
1、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3、所有权单位的报告、上级批文(股份制房产需由董事会提议,经股东大会同意方能出售)、公司章程;
4、对国有单位或国有占股单位,需提交国资局对转让、受让房的备案审批单:
5、房屋买卖合同;
6、房产测绘报告书;
7、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8、委托书(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9、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10、营业执照(复印件);
11、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12、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商品房转移登记应交材料:以下材料提供一式1份(提供的材料为复印件需原件备查)
1、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销售不动产发票、契税完税证(原件);
4、房产测绘报告书(原件);
5、房屋质量保证书、房屋使用说明书(原件);
6、业主临时公约(原件);
7、房屋所有权证总证(复印件);
8、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9、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
10、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变更登记应交材料:以下材料提供一式1份(提供的材料为复印件需原件备查)
1、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3、权利人改名,或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房屋名称发生变更的,提交公安部门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证明;
4、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5、房产测绘报告书(原件);
6、委托书;
7、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8、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9、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10、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收费标准、依据:
㈠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1、房屋交易手续费,5元/m2由双方各承担50%;新建商品房2.5元/m2.由转让方承担;
2、住宅房屋产权登记费80元/户,非住宅房屋产权登记费550元/户
㈡收费依据
1、桂价费字[2007]572号
2、东价01号
五、办理流程:窗口受理→东兴市住建局→窗口出件
六、承诺时限:9个工作日
七、延期情形:不可抗拒因素
八、咨询电话:7663010
九、投诉电话:7662607 7683110
十、提示:
(一)申请人应当仔细阅读本指南,并认真查对所带材料是否符合第三点的要求;对指南认为有不清楚之处请向首问责任人咨询;
(二)办理的事项依据需经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勘验、检疫、鉴定或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今日热点
本文来源于:东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如有侵权请联系:客服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