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增用地计划 东兴市等城市新区重点保障

www.bianguan.net 2014-9-11 9:09:08 新闻专栏客服:小黄16108382

经自治区政府批准,日前广西国土资源厅下达了《2012年全区土地利用计划》,其中自治区专项指标5773.12公顷、14个市及农垦局3786.88公顷、17个单列县(市)1170公顷,共计1.073万公顷。

广西国土资源厅要求各地各部门,一要统筹安排各区域、各类用地,推进土地利用计划差别化管理,全力保障“两区一带”(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桂西资源富集区,西江黄金水道)和自治区重大产业园区用地,重点保障五象新区、柳东新区、临桂新区、钦州中马产业园区、东兴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用地,突出保障自治区层面的重大项目、民生工程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用地;二要节约集约用地,严格审核城市与工业开发建设,实行标准定额管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三要以各级政府作为统筹保障主体,统筹用好新增、盘活存量、用活流量,合理安排用地时序;四要加强计划执行监管,确保批地和用地都控制在计划范围内,严禁向高耗能、高污染、产能过剩行业供地;五要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和用地报批工作,各市、县必须于今年9月30日前将建设用地报件材料上报到广西国土资源厅,逾期未报的,其剩余的年度用地计划指标由自治区收回统一调配使用;六要完善计划台账管理制度,对不按规定报送计划台账、统计分析报告的,取消指标奖励资格。

广西国土资源厅强调,自治区专项指标主要用于保障自治区审批、核准、备案的自治区统筹推进重大项目、五个城市新区项目、铁路融资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和地产集团用地;各市及自治区农垦局的计划指标必须优先保证中央预算内项目、批准先行用地即将到期项目、自治区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市县级立项项目)等项目的用地,只有以上项目用地得到保障的前提下,才能将指标安排给其他项目使用;单列下达各市的农村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必须专项用于农村建设,若有剩余,由自治区统一收回另作调配使用,各市不能擅自调剂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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